让出差下属帮带受贿款
洋浦粮库原主任叶伟民受贿634万元获刑10年半
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是两套牌子,一班人马,作为一把手的叶伟民多年贪腐,甚至并不避讳。他直接跟业务往来公司开口要好处费,让出差的下属帮他带钱回来,在办公室当着下属面让人网上转百万好处费给他。
粮库“硕鼠”,叶伟民也和省粮食局原局长杨树岷等人一样,未能逃脱法网。经海口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口中院审理查明,叶伟民受贿634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叶伟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并对叶伟民尚未退赃的558万余元继续追缴。
粮库“硕鼠”明目猖狂“合作要给好处费”
叶伟民今年不到50岁,籍贯广东潮阳,大学文化,1991年8月进入海南省粮食局工作,之后到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当法人代表,又在2005年6月起兼任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法定代表人。
掌握着洋浦粮库,叶伟民自然成为很多公司的巴结对象。2009年,洋浦粮库一期土建工程项目准备建设,李某挂靠公司参加项目投标并中标。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为感谢叶伟民在工程上的关照以及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李某在洋浦粮库土建工程项目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送给叶伟民10万元。2011年初,叶伟民带洋浦粮库业务员到宜兴市南漕粮库考察后,开始向宜兴市南漕粮库购买小麦。为感谢叶伟民在生意上的关照以及按时支付货款,王某分三次送给叶伟民42万元。
合作对象的“知情识趣”也将叶伟民的胃口越养越大。福建省厦门市一家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找叶伟民谈合作业务,叶伟民直接了当地说合作业务可以,但是要给他一些好处费。于是,2011年至2013年洋浦粮库与张某任职公司合作小麦、棕榈油和大米进口配额。“在合作过程中,叶伟民都会给我打电话叫我到海南把账结一下(意思是给他好处费)”,张某就从公司账务处领取现金,再过来海南交给叶伟民,张某共送给叶伟民190万元好处费。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深圳一家粮油公司的身上。2013年上半年,深圳市某粮油公司业务经理陈某通过叶伟民的下属符某联系到叶伟民,想要合作大米进口关税配额。叶伟民表示要按照每吨大米配额240元的标准支付其好处费。之后的合作中,叶伟民收到该公司好处费72万元。
让出差下属帮带钱
多年掌权,让叶伟民在受贿时有些明目张胆,甚至安排下属为其受贿提供便利。
2013年6、7月的时候,洋浦粮库的业务员冯某被叶伟民安排到广州出差。出差过程中,冯某接到叶伟民安排的任务,让他带点“东西”回海口。之后,冯某拿到了广东一家实业公司老总交给他的8万元现金。因为叶伟民是领导,冯某便将这8万元带回海口,并按照叶伟民的要求将5万元转账给叶伟民的一个朋友,剩下的3万元交给叶伟民。案发后,冯某将叶伟民朋友归还的5万元上交办案机关。
2013年上半年,深圳一家出口公司的杨某联系叶伟民想要合作大米进口关税配额,叶伟民表示同意将洋浦粮库5500吨的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交给杨某所在公司使用,但要按每吨大米配额200元的标准支付叶伟民好处费,双方还签订了虚假的《代理进口协议》。同年6月22日,杨某到叶伟民的办公室拿配额证,当场在办公电脑上操作,当场向叶伟民指定的其下属符某的账号转账110万元。当时,符某也在场。之后,叶伟民还安排符某取出部分现金,并把银行卡内150万元(之前还存有受贿款)转账到他指定的账户炒卖期货。
到案后举报上级
受贿634万获刑10年半
2015年8月28日,叶伟民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叶伟民在担任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法定代表人和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李某等11人的财物,共计6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另查明,叶伟民收受他人好处费后部分用于日常开销、人情往来等,部分转入他人账户,用于期货贸易等。案发后,叶伟民供称其收受的好处费中有70万余元存入他人账户,办案机关已依法冻结该账户资金709954.22元,另洋浦粮库的职工冯某代叶伟民上缴赃款5万元。
叶伟民到案后举报了其上级杨树岷等人,经办案机关调查,叶某对杨树岷的举报经查属实,可以认定其具有立功表现。海口中院认为,叶伟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考虑到叶伟民具有立功表现,且已部分退赃,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判决叶伟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对冯某代被告人叶伟民所退赃款5万元,以及已冻结在案的资金709954.22元由检察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叶伟民未退的赃款558万余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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