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园区跳舞场所设立了文明公约。
海口网11月18日消息(记者李珊珊 摄影报道)近年来,广场舞成了一项热门的休闲娱乐活动,但在最近,大爷大妈们挑选跳舞场所时可要注意,广场舞可不是哪都能跳了。目前,海口市各烈士陵园内已明令禁止广场舞等一切娱乐活动。
据介绍,11月13日,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对城乡中老年群体中盛行的广场舞活动进行规范,提出四个“不得”,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
清晨,在海口的公园里,有不少爱好锻炼的市民在悠闲地散步、打球,当然也少不了热爱广场舞的大叔大妈们。而在园区内不远处的烈士陵园周边,就显得格外肃穆安静,市民们都很自觉地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健身娱乐活动,也没有看到任何人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市民刘女士称:“平常我们跳舞的地点都是在这里,没去陵园那边过,感觉不合适。”
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设立的标示。
18日上午,记者在海口人民公园内的烈士陵园和墓碑处都没有观察到有人在陵园内进行广场舞活动。其实,无论是金牛岭公园还是人民公园,在陵园内的“参观须知”的告示上就已明确地规定,烈士陵园属于庄严、肃穆、瞻仰和教育的场所,禁止喧哗、嬉戏、踢球运动等等。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13年国家民政局就已明确规定,在烈士陵园内不得进行娱乐活动。
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所长夏冰告诉记者:“随着海口市民整体素质水平不断提高,极少发现有在烈士纪念场所内跳广场舞的,个别市民打太极、踢毽子、打羽毛球的,工作人员就没再进行劝导了。”夏冰认为,烈士场所应是庄严肃穆有序的,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在烈士纪念场所保持肃静,是对烈士的尊重褒扬,希望宝贵的烈士精神得以传承弘扬。
据悉,海口共有25处陵园,部分是处于公园园区内,而为了加强陵园管理,每个陵园内都张贴相关告示,并有人24小时值守,一旦发现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就会立即制止。而在陵园门口,以及周边进行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的问题,已经超出陵园管理范围,但建议市民尽量降低音乐分贝或选择更加合适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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