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毒驾酿成事故 罪犯获刑2年
海口网11月20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潘春培 唐彩荣)现年42岁的王某原系海南省某局交通规费征收员,其毒驾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2人受伤,逃逸后又投案自首。近日,琼山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9日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宝马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五指山南路与大英山西五街交汇处,与驾驶电动车的陈某雄相撞,电动车上载着谢某兰。王某没有停车,又追尾碰撞到吴某容驾驶的电动车致三车受损,陈某雄、吴某容倒地受伤,谢某兰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雄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当晚,王某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经检测,王某尿液检测结果呈冰毒阳性。
经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雄、谢某兰、吴某容无责任。案发后,王某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谢某兰的亲属74.1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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