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身份证丢失,试图冒用他人身份证登机,被三亚凤凰机场警方依法处罚。经询问,周某康对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分局依法对周某康处以罚款1000元。
11月18日19时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在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时,发现一名旅客与其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相符,遂通知机场警方到现场处置。经警方了解,旅客周某康(男,18岁),因其身份证丢失,便心存侥幸,利用不久前在拆迁建筑废墟里拾到的张某泉(男,44岁)的身份证件办理乘机手续。
警方提醒广大旅客:若身份证在乘机前不慎遗失、破损、过期等,可到机场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乘机证明》登机,切不可心存侥幸,冒用他人证件或使用伪造证件乘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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