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琼山区:用好“四议三公开”登记簿 扎紧“微腐败”铁篱笆
海口网11月21日消息(记者蔡佳栩 通讯员陈静)“‘四议三公开’对推动村委会的工作很有帮助,但由于程序较为繁琐,我们又不太清楚每一项流程的具体要求,导致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在琼山区一次“四议三公开”督查中,旧州镇一位村干部说。
针对“四议三公开”程序较为繁琐、涉及面广的特点,琼山区积极探索,印制了《村级组织“四议三公开”登记簿》,该《登记簿》集说明书和记录本的功能为一体,将“四议三公开”的议事和公开程序具体化、规范化,让不太清楚具体要求的广大村(居)干部能够“照簿议事”、“按簿公开”,随用随看。
《登记簿》就对“四议三公开”的内容、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了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原则上应按“四议三公开”制度进行民主决策,指明了各项会议的主持人、参加人员、召开程序和公开的时间、范围等。
按照议事和公开的程序,《登记簿》中依序印制了村党支部提议或村民提议或村民代表提议登记表、“两委”会商议登记表、党员大会审议登记表、村民代表(村民)会议决议登记表以及决议事项公开登记表、实施过程公开登记表、实施结果公开登记表等7种表格。村居干部只需按照登记簿中的程序和要求,相应进行议事及公开,真正做到程序规范、内容详实、有迹可查。
“多亏有登记簿,上面的内容太详细了,对于不同阶段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都进行了说明,平时只要按照登记簿中注明的流程,填写表格、召开会议等,就不会出错。”云龙镇云岭村党支部书记冯诗雄高兴地说。
有了内容详尽的“说明书”和“记录本”,“四议三公开”的“铁篱笆”扎得更紧了,农村基层“微腐败”从源头得到了管控,不易腐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在“四议三公开”贯彻执行过程中,个别单位仍存在借公开之名“选择性公开”、“包裹性公开”,未能真正按登记簿的流程公开,“微权力”的运行仍存在空白点。
琼山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究落实“四议三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去年来,党纪处分5人,问责22人,其中3人因履行“四议三公开”监督职责不到位被追究领导责任并被全区通报。
琼山区通过推动“四议三公开”在全区农村基层落地生根,将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给村民自己议、自己定,让村级组织的权力运行变得透明,村级“微权力”得到了监督,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营造了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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