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对每个考生来说即是对前期辛苦备考最好的收获,同时也是就业时的一块敲门砖。11月20日上午,一名海南高校研究生牧同学(化名)向记者反映,她参加了2017年海南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了考试合格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编号。正当她前往海口市教育局领取证书时,却得知由于认定条件不符合,暂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而与她同样遭遇的还有分别来自海南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的六名研究生。
不解:已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编号被注销
牧同学说,11月10日,她们在QQ群中收到前往海口市教育局领取证书的通知,13日在领证时才被告知,7人由于不在教师资格证认定范围,不符合条件,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海口市教育局的临时告知内容,7名研究生表示质疑。“这分明是无厘头,我们7个人的人事档案均在入学时转入了学校,怎么能说我们的条件不符合?”另一名考生小王同学(化名)不解地说。
随后,记者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上看到,9月15日,该局发布了《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其中,对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提出认定范围为户籍、工作地(含人事档案)在海口市内。
“17日,当我们再次打电话过去了解情况时,才知道原先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编号也被注销了。”
“从13日告诉我们不符合条件这个消息以后,一直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对我们教师资格证编号被注销一事,截至目前也没有进行公示和正式的官方通知。”
“我们为了考教师资格证耗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通过了笔试面试,甚至都拿到了教师资格证的编号,怎么就突然不在范围内?”
“这个证书什么时候才能拿?马上就要实习和找工作了……”
回应:前期审核工作人员理解有偏差 将再次核实认定考生材料
为什么通知领取证书最后变成了“不在认定范围”无法领证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20日当天,记者联系了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相关负责人。
针对此事,该负责人表示,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前期审核的工作人员对“人事档案”的理解有偏差。“关于文件中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中的‘人事档案’,必须是要在海口辖区内的高校取得毕业证的考生,方可进行认定。”该负责人说,文件中认定范围是“户籍、工作地(含人事档案)在海口市内”,这七名研究生考生本科均不在海口就读,同时研究生还未毕业,因此人事档案不属于海口市的范畴。
该负责人介绍,本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共分为网上申报、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申请资格认定及现场提交必备材料验证确认与发证等认定流程。“为了保障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在此之外,我们还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因此在最后审核时及时发现了问题后,我们也第一时间以电话和QQ工作群的形式,将注销编号的事情通知到考生。”
该负责人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均可直接申请认定,对此,建议考生在毕业后,再进行教师资格证的认定。
针对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相关负责人的答复,王同学表示,其同校同届的非海南籍贯研究生同学在今年7月份成功的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南省教育厅已就此事进行开会讨论,沟通下一步工作,并将通知7名研究生考生再次进行资格材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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