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1月21日电(记者赖星)江西赣州市信丰县一诈骗团伙编造政府委托办理廉租房等谎言,骗取“好处费”逾千万元,受害者达1595人。日前,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此案多名被告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8年不等刑期。
2015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曹某、周某、罗某等人商议,假借办理廉租房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由曹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周某、罗某等人对外宣传以骗取他人信任。其中,周某“办理”一套廉租房收取3000元至15000元不等费用,并从中抽取部分“好处费”后将钱交给罗某,罗某登记好后转交给曹某。
为了获取更大利润,周某陆续发展下线刘某、陈某平、王某华、刘某华等人为其拉客户“购房”,授意下线从“购房款”中抽取“好处费”后再将钱上交。
经查,此案被害人达1595人,涉案金额约1257万元。
信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刘某、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办理廉租房租赁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判处多名被告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8年不等刑期。
相关链接:
南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在三楼以上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