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拟设立文物+旅游行动基金 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开办博物馆
海口网11月22日消息(记者光明)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文物+旅游三年行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开办博物馆,举办各类主题展览。争取设立文物+旅游行动基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
水下文化遗产数量全国居首
我省文物资源独特而丰富。据普查统计,全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274处,水下文化遗产数量居全国首位,革命文物、华侨文物、民族文物和古建筑、古村落独具特色。这些丰富而珍贵的文物资源既是海南国际旅游岛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全域旅游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要夯实建设基础,构建文物+旅游服务体系。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实施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统筹构建城乡协调覆盖、全岛融合一体的文物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将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打造成为文物旅游示范城市。推进海口荣堂村、骑楼老街等项目。推进文博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相互依托,形成文物旅游线路。
重点加强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培育壮大符合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特色手工产业,打造健康、人本、精致的特色民宿,引导传统村落休闲旅游。每年策划推出10-15个文物精品展览。
扩大文物+旅游消费
大力开发文物旅游特色产品。扩大文物资源影响力、吸引力,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物旅游特色产品。大力挖掘古镇古村等特色文化内涵,打造一批研学旅相结合的文物旅游特色项目。深度挖掘黎苗文化、海洋文化、琼剧文化等本土文化资源,积极推动文物资源与影视、体育及相关产业融合创新。
着力开发文物创意产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推动全省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推动文物创意产品进景区、进商店、进机场。综合运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在商业网站和文化文物单位相关专业网站设立文物+旅游产品销售平台,开发手机APP,发展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补助、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免费开放、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等中央资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奖励资金。省级财政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金渠道对文物+旅游行动予以支持。文物+旅游工程相关项目所在的市县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安排文物+旅游行动工程专项资金。
推动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行动工程。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相关链接:
海南人注意啦 网上购物这7招避免用户个人信息泄露
海南:拖欠70万工程款 “老赖”账户被划扣
海口7家共享农庄上榜邀你共建 海南公示61家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主体
爱洒蓝天铸就五星航空服务新名片 ——记海南航空优秀乘务长金瑶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