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熊丰)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23日正式开通。今后,全国减刑假释案件将全部在这一平台进行办理,案件办理更加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办案质效更加巩固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开通仪式上表示,要发挥办案平台的“数据铁笼”作用,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利用好平台信息化监管手段,在各个流程节点装上“放大镜”和“追踪器”,实现全程、动态、精准监管,进一步提升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范化水平。
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而联合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基本结构是“三纵三横”。
“三纵”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司法部与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所辖监狱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法律监督职能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三横”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监狱实现互联互通。
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夏道虎介绍,利用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了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网上录入,向法院报送案件网上传输。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均在网上进行,审理活动全程留痕,法律文书一律电子签章并通过网上流转送达,既方便快捷,又将法官从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法院开庭审理可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还可网上同步直播。检察院可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请示、网上流转、网上备案,对罪犯前期改造及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办案平台与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及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联通,对审判阶段需要公开的信息自动抓取、一键推送,做到依法公开。
据了解,2018年底前,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将全面建成,做到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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