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涉92项行政许可事项
记者23日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获悉,该市近日部署在自贸试验区和滨海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共涉及92项行政许可事项。
2017年10月31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和滨海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共涉及92项具体事项。其中,直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共4项,直接取消行政审批后改为备案事项共4项,简化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共20项,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事项共32项,加强对特定活动行为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共32项。
该负责人举例说,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改革事项中包括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事项。对于电影院来说,没有许可证,就无法申请影院编码,也就无法获得片源,开张营业更无从谈起。在自贸试验区里开设电影院,改革前,要获得“电影放映单位设立”事项审批,须提交规定的全部材料后,大约1个月左右才能通过审批,拿到许可证;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只要先递交规定的部分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就可以先拿证,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补齐剩余材料即可。
如此一来,企业的拿证时间就缩短了,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证照分离”给市场主体带来了“加速度”。放得开,也要管得住,在发证2个月内,监管部门会派人作现场巡查,检查电影院是否做到承诺的内容,例如技术指标方面,第一排座位与银幕的距离是否达标等。如果不达标,将要求电影院整改,若整改再不达标,将撤销行政许可证。
此外,直接取消审批的改革事项中,包括了公安部门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这意味着企业可以自主设立该类机构,消费者在出国时也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从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在审批改为备案的改革事项中,包括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改变可以为企业争取更多时间成本,也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
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逐项研究细化监管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推进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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