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巡回庭审。乐华方 摄
中新网昆明11月24日电 (乐华方)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24日发布,6名男子因非法“套”680只相思鸟,被该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刑。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5年农历的9月初10日,昭通市盐津县的罗某顺开车路过彝良县柳溪乡时,看见当地村民李某田提着捕鸟工具,遂问其是否能捕猎红嘴相思鸟,愿以每只一元的的价格收购后贩卖给他人士放生。李某田见有利可图后,便同意罗某顺的要求。随后李某田伙同本乡村民李某银、李某从、张某全、刘某亮一起猎捕红嘴相思鸟。
2015年农历9月16日至2015年农历10月初4日期间,5被告人在柳溪乡茶坊村用尼龙网猎捕疑似红嘴相思鸟680只。2015年11月15日,李某田等人将鸟出售给罗某顺,所得的680.00元钱由李某田、李某银等五人平分。当晚,罗某顺将鸟运往昭通市盐津县销售途中被森林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田、李某银等人非法猎捕、罗某顺非法收购的是红嘴相思鸟,属“三有”动物,捕鸟网为粘网。
图为巡回庭审。乐华方 摄
法庭审理后认为,六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狩猎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相思鸟,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审理中,六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且捕获的红嘴相思鸟已全部放归大自然,减轻了社会危害性,对生物多样性未造成重大损失。六被告人在犯罪后确有认罪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法院依法判决6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罗某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李某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其余被告人均被处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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