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电 (王庆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24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7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
据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吕宙介绍,本次评价内容为参评保险公司2016年度的服务情况。保险公司服务评级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大类,具体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级。
参评的59家人身险公司中,获得A类评级的有11家,占比18.64%;参评的58家财产险公司中,获得A类评级的有10家,占比17.24%。
本次评价范围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所有开业满3个会计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未将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纳入。
吕宙表示,评价体系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设定两套定量指标,评价体系重点围绕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销售、理赔、咨询、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行业实际,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设定电话呼入人工接通率、理赔获赔率、投诉率等8类定量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分别进行加减分。
吕宙介绍说,本次评价保监会成立了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大专院校学者、新闻工作者和保险消费者代表等组成的“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委员会”。“服务评价结果是基于目前指标体系的保险公司相对服务水平,并不代表其资信水平和风险状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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