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记者黄晖)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24日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因生产的食盐碘含量不符合标准,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被罚10万余元。
经权威部门监督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晒精制盐(规格:300g/袋,生产日期:2017年3月20日)碘含量不符合标准。海口市食药监局在6月26日接到该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送达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并对其现场检查。在该公司的成品库中发现涉案产品10290公斤,执法人员现场立即进行了查封。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原料均从海南省东方盐场购进,购买原料时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未收集原料的合格证明,产品亦未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测验。经核实,该批次产品出现质量不合格因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规范操作。执法人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已上市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海口市食药监局认定,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碘含量不符合标准的日晒精制盐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此,该局依据有关条例,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295元,并处以罚款1011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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