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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省外机动车低于国五排放标准禁止迁入海口
海口网11月26日消息(记者罗津)记者从市生态环保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制定《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过严控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加强城市大气面源污染治理等10项措施,巩固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近期,海口空气质量出现波动,首要因子为臭氧,同时受区域传输叠加、本地污染排放以及静稳天气等影响。市生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外来传输污染、气象条件无法掌握的情况下,海口应重点管控好本地污染源。
对此,海口将实施机动车迁入管理政策,从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低于国五排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迁入本市,同时研究出台海口控制市外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入市措施。为严格控制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海口将在今年底前全面淘汰所有剩余黄标车,研究出台全市柴油车污染管控措施,在2018年3月底前落实城市建成区主干道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措施。
在加强城市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海口将开展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全面取缔街边流动和无证经营的露天烧烤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加强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同时,海口还将加强堆场、矿区、采碎石场、砖瓦窑的扬尘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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