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平因贪图便宜,在明知对方兜售赃车的情况下,仍以500元的低价购买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车。令他想不到的是,“新车”还未骑满1天,就被原车主撞见并报警。近日,王某平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
11月24日19时许,正在三亚解放路与金鸡岭路交叉口执勤的友谊派出所民警接事主郑小姐报警,在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附近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骑着她24日早上被盗的电动车,她一路跟随,并伺机向路边执勤的民警求助。
接报后,民警在东方海景大酒店附近一便利店门口将中年男子控制,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王某平如实供述其于24日10时30分许,在解放路实验小学路段偶遇一陌生男子兜售电动车,在卖家明确告知为赃车的情况下,仍用500元购买该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王某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00元。经核实,友谊派出所民警已将涉事电动车归还给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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