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1月28日电(记者涂超华)海南省近日出台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考核评议。
按照相关办法规定,海南省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至少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且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次抽检结果须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监管年度报表内容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等。
此外,海南省规定政府网站应当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本网站及上级单位转办的网民留言,并根据规定时限给予答复。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应公开。
相关链接:
海南停止受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 此次取消属长期政策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