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紧急通知,部署立即在全国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通知指出,近期多地发生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影响恶劣,给受害幼儿及家庭造成重大伤害,后果十分严重,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幼儿园仍然存在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人们常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良好的教育环境对少年儿童成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接连出现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之后,各地纷纷按照国务院专项通知要求展开专项检查,并陆续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要求。北京市教委要求为每所幼儿园配备一位责任督学,要求幼儿园增设摄像头,加大密度,寄宿园还要求安装夜间摄像头,实现监控全覆盖、无死角,部分区“加码”到监控跟警方联网,等等。
类似的做法体现出了很强的针对性,也突出了很多学校强化幼儿园安全的重点,即加大监管。然而,综合之前多起事件的一些细节不难发现,如何保证这些监管举措不打折扣落实,似乎更为重要。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涉事幼儿园里,不是没有安装监控,事发后警方很容易就拿到了。问题是,出现异常情况时,这些监控到底谁能看得到?有媒体报道了“一个‘高端’家长的烦恼”,说西部一位家长,将孩子送到了每个月各种费用近3000元的高档幼儿园,可当家长们因为一个女孩头部受伤想调看监控时,先是被告知“要打报告申请”,后收到了代课老师的信息,说“如果家长们坚持要看监控,老师只能辞职”。
某种程度上说,假如平白无故提出调看视频的要求,涉及家长与老师之间的信任,容易伤害到那些负责任的老师的自尊。然而,园方回复家长们的强硬态度,不仅凸显了家长们的相对弱势地位,也暴露了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即在长期的“好幼儿园”名额难求的情况下,教育部《幼儿园规程》里的老师要“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等职责规范,就很可能变成家长的单方面配合义务,对应的管理责任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就像西部那位家长,想申请看视频又担心引起双方纠纷,“怕老师对我有意见,从而影响到对孩子的态度”。
于是,问题就朝着两极演化:高端幼儿园可能拥有更高的师资水平,但强势地位使得家长们很难在参与管理上有更多的话语权;其他幼儿园有可能因为收费低等种种因素,无法大幅度提高师资和管理保障。可见,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实际上应该落实在两个层面上:
一是在日常运行上。应该围绕根本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从法律层面对教师资质公开、家长参与、各方责任等进行细化规范,从而实现标准化管理。进入新世纪以来,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都先后颁布或修订了儿童保育和看护机构的国家标准,订立了师幼互动、家长参与等一系列过程性质量指标,或许可以让我们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二是在幼儿园发展上。在全国性规范的引导下,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和社会开放力度,鼓励不同的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标准建立、运营幼儿园,既更好满足“幼有所教”的新需求,又通过营造竞争性的办学格局,来推动园方主动向着更高水平提升,从而达致教育部强调的“把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幼儿快乐成长的乐园,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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