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近日印发
进一步推进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为推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共海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下称《学习规则》),对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学习规则》明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省委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省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省委领导机关、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省委把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学习规则》规定,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做到: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每年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报送年度学习情况,并积极配合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针对学习情况开展的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等,严格规范学习管理,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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