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30日消息(通讯员云慧明 见习记者钟圆圆)近期,多地发生侵害幼儿事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决定启动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查。
据了解,11月30日起至12月10日,海南省教育督导室将组织3个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组,随机抽取6个市县(区),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其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各地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检。专项督查中发现虚报、瞒报、漏报伤害幼儿恶性事件的,或近期仍在发生幼儿伤害事件的,将报送省政府和当地政府,启动问责机制,依法对其严肃处理。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11月30日至12月10日前要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完成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海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项督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疏漏、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幼儿园伤害幼儿恶性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如实上报。海口、三亚要对各区专项督查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和抽查,形成市级督查报告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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