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后将“战利品”拍照 存档备查
惯偷手机里 百余电瓶照片成铁证
本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惠雪寻通讯员罗维舟)惯偷张某5个月盗窃两辆电动车及100余个电瓶,因赃物太多竟拍照存档备查,结果被民警发现成了铁证。
11月24日,洪山公安分局市场派出所接到小区居民报警,称电动车电瓶被盗,民警立即调看小区监控,发现系一男子单人作案,经仔细比对,发现与9月28日在该小区盗窃电动车的对象为同一人。
由于小区周边的城市监控尚未完善,轨迹追踪就此中断。但民警没有放弃,经过大量研判与分析,推断嫌疑人极有可能再次回到该小区作案,通过2天2夜的蹲守,终于在11月26日上午,发现一名特征一致的男子再次出现在该小区里,当其正欲下手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该男子就是之前盗窃电动车、电瓶的张某。到案后,张某极不配合,以沉默对抗审讯,既不交待落脚点及赃物去向,也不交待犯罪事实。民警在其手机内意外发现了大量电瓶照片,民警辗转找到了其租住地,发现了2辆尚未售出的电动车和100多个电动车电瓶。
经调查,男子张某,30岁,湖北黄冈人,今年2月因盗窃电动车被洪山分局张家湾街派出所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6月底从看守所出来后,继续盗窃电动车及电瓶,并已将部分赃物售出。此外,张某还有习惯,他每次作案后都会将“战利品”拍照存档,作为“存档备查”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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