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日消息(记者黄晖)1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公布了11月份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海南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一次性使用手术用品,分别获罚3.5万元。
据介绍,海南省食药监局近日在对医院、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使用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手术单,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海南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粘贴薄膜手术巾,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此,海南省食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对上述两家医疗机构予以3.5万元罚款。
此外在此次公布的处罚信息中,海南新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脑中频治疗仪”的行为。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建立并执行了质量验收制度,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对验收的产品依据规定进行了记录,向供货商索取了产品自测报告,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因此,海南省食药监局对该公司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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