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日消息(记者周德晓)12月2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12月4日起,全省机动车管理系统升级完成,海南各地交警部门将恢复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业务。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海南省交警总队明确:各车辆管理所在办理省外转入机动车(除新能源汽车以外)登记时,要严格机动车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对不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籍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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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省外机动车低于国五排放标准禁止迁入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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