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钟玲 记者周德晓)12月2日15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民警在海甸岛海甸五中路执勤时,将三名驾驶大排量摩托车非法入市的驾驶人查获,并发现其中一人存在所持证件与所驾车型不符的情况,交警部门随后对该名驾驶人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
据了解,当时执勤交警发现两男一女分别驾驶3辆大排量摩托车在市区道路行驶。因三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口禁止摩托车进入市区通行有关规定,执勤民警将三人拦了下来。准备进行处罚时,执勤民警发现他们均涉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便将三人带回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
驾驶人王某超及其大排量摩托车。(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经查,驾驶人王某超(男,30岁,江苏省邳州市人,现在海口市居住)所持驾驶证类型为C1,准驾车型小型汽车,并无摩托车驾驶资格,其构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王某超驾驶的车牌为琼C527X8两轮摩托车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构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对王某超三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并记18分。其驾驶的摩托车被依法予以扣留。
驾驶人王某及其大排量摩托车。(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驾驶人王某(女,36岁,辽宁省清源县人,现在海口市居住)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摩托车行驶证。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对王某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处罚,并记4分。其所驾驶的车牌为琼C8PB22两轮摩托车被依法予以扣留。
驾驶人王某军及其大排量摩托车。(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驾驶人王某军(男,45岁,青海省西宁市人,现为海口某旅社职员)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同时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号牌。对于王某军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给予罚款300元处罚,并记16分。其所驾驶的无牌摩托车被依法予以扣留。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海口市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请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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