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执法队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海口网12月4日消息(记者钟元韬 通讯员王南 摄影报道)网约车与“黑车”如何鉴别?高达3万的罚款针对哪些违规经营行为?《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半年过渡期即将结束,海口交通执法部门4日加大对网约车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促进网约车规范管理。
4日9时许,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管理支队派出6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宣传,在海口各大交通枢纽都可以见到他们身影。为了增加宣传效果,该支队除了印刷传单外,还专门制作宣传手提袋等物品,在给市民提供小便利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市民扩大宣传面。“我一直不懂怎么鉴别‘黑车’和网约车,这材料很直观地解答了我的疑惑。”正在海口汽车西站出租车通道候客的出租司机吴师傅称,以前“黑车”装个手机,登录打车平台就变成“网约车”了,现在不一样了,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还要挂靠平台,这样不仅可以让市民轻松分辨是不是“黑车”,也可以促进网约车规范管理。
出租车司机阅读宣传册。
针对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的执法,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海口市网约车法律责任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执行。如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海口从事网约车营运,驾驶员要具有海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住证,车辆要是海口牌照,否则将按照异地出租违规营运的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此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对司机职业行为进行了规定,如对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信息将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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