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商不按时办房产证 业主获赔160多万违约金
海口网12月4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倪志扬 王仔龙)近日,琼山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了72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业主获得开发商违约金赔偿款160多万元。
2012年,武某等购房人与海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730日内为武某等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在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开发商应当在365日内为武某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海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武某等人办理商品房权属证书。经法院判决,开发商应向武某等人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但开发商没有自动履行,武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系列案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涉案执行金额1629621.15元,琼山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批案件,立即指定专人协调办理此案。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财产状况并立即划拨部分执行款。法官随后立即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其耐心释法明理。迫于执行压力,该公司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不足10天该批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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