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省级自然保护区放生
海口网12月4日消息(见习记者李娇珠)近日,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海口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尾蟒4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8只,二级保护动物斑鸠和鹰各1只在万宁石梅湾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野外放生,使其回归大自然。
“屯昌一位小学老师在看到媒体报道救助野生动物的新闻后,便将自己养了六、七年的一只猕猴送到我们救护中心进行救护。”在保护区内,海口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介绍,此次放归的野生动物是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后送往海口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这些野生动物经过该中心的细心照料后恢复了健康,“我们对每一只救助的野生动物都进行了化验、采样、检疫等工作,使其具备了放归条件才进行放生。希望通过举办科学放归活动,让更多的市民了解野生动物科学放归的理念和方法。”该负责人说。
海口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呼吁大家,不要购买野生动物进行随意放生,因为这样会助长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促进非法猎捕行为,从而危害野生动物种群,而且买卖野生动物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相关链接:
在万宁省级自然保护区放生 一批野生动物重回大自然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