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并明确切实改变唯论文、唯学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增设正高级职称,取消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员级职称,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衔接。
要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师德为先,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职业素养的养成、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切实改变唯论文、唯学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技工院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作统一要求。实行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相结合,国家制定基本标准条件,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评价标准。
要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改进评价方式,采取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对技工院校教师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科学评价,建立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合理下放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积极培育技工院校自主评审能力。
要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坚持评聘结合,非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时可参照公办院校评审办法,也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正高级教师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逐步达到合理比例。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国技工院校教师共计19.7万人。其中,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13.7万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6.0万人。在上述教师中,能够同时承担理论和实习一体化教学的教师有7.2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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