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提高广大渔船民的法治意识,4日,驻守厦门的福建海警三支队组织“法制宣传服务队”深入渔港、码头、渔排宣讲法律法规,开展“反走私、防违法”法制宣传,将“法律课堂”搬进渔民聚集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渔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活动中,海警服务队深入厦门轮渡、刘五店、沃头渔村、同安湾等附近海域,上码头、登渔船、进渔排,为渔船民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签名宣誓等方式,教育渔民走私的危害,告诫渔民要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切不可被走私分子利用,更不能参与走私,并还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和国家海洋局今年新出台的《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精神传达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升了渔民的法律素质,为净化海洋执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图为海警“法制宣传服务队”在厦门刘五店附近海域上渔船开展法制宣传。 张斌 摄据福建海警三支队政委林伯川表示,打击走私不单纯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也是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的“共同执法行为”,所以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持续地宣传反走私工作是党中央一贯的政策,是维护地方发展、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构建稳定政治环境的大举措。每年法治宣传日,我们海警都会组织官兵成立服务队深入渔村、码头、驻地周边厂企、养殖区等辖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受到广大渔船民和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向渔船民发放宣传资料共计600余份,现场解答渔船民疑难问题13个,为渔船民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引导渔船民树立守法理念,筑牢反走私思想防线。下一步,海警将加大辖区海域巡逻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查处走私、偷渡等海上违法行为,积极打造出“全民禁私、全民守法”的海域治安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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