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的“良心债”还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鑫昕
居住在四川省绵阳市的邹女士没有想到,一年多前自己一个低调的举动,会成为母校四川大学给学生进行诚信宣讲教育的案例。
邹女士是川大1992届毕业生。上大学期间,她向学校申请了总额540元的“贷学金”,毕业后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期归还。
20多年过去了,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当年的同学,已经没有人记得这茬事儿了。当年的档案资料,如今也找不到了。有人说,就算她不归还这笔钱,也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给她的生活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2016年11月17日下午,邹女士出现在四川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办公室,归还了24年前的那笔欠款。用她的话说,还了那笔“良心债”。
时任川大资助中心主任卢希芬“特别感动”。她说,这位校友的行为值得倡导、鼓励。围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诚信宣讲教育的时候,卢希芬总是把这位学长的故事讲给今天的在校学生们听,希望大家珍视人生的信用记录。
但在邹女士看来,自己的亡羊补牢之举不值得一说。直到现在,她依然感到“愧疚”,“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是我当年做得不好”。因此,当校方向她转达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的采访请求时,她并不情愿出面,多次沟通后,她仍要求匿名。
办理还款手续的依据,是邹女士自己的主张,以及她手中的一张延期还贷申请表,那是唯一能够记录借款事实的凭据。
那张已经泛黄的单子上,记录着邹女士大学毕业时的家庭境况:我家住穷乡僻壤……除了几亩瘦土别无挣钱门路。父母年事已高……早已丧失劳动能力,屋漏偏逢连夜雨,由于洪水肆虐,老屋坍塌,被迫贷款修建,至今债台高垒。
单据显示,1992年邹女士毕业前应还款总额是540元,延贷期限至1993年7月1日。届时,加上5%的年滞纳金,邹女士应归还金额是567元。
贷学金是一种资助手段,是高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无息“贷款”,其来源于学校的工作经费。尽管不属于金融产品,但有借有还的传统借贷规则同样考量着受助者的诚信水平。
由于没有任何档案或财务记录,卢希芬猜测,邹女士未能按期归还的欠款,学校可能已经作为呆坏账销账了。
交谈中,邹女士解释了未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她说,毕业一年后,当时自己的经济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压力依然很大。再加上每周只有周日一天休息,请假又不方便,她担心周日到了学校又没有老师办理还款手续。此外,当时成都到绵阳还没通高速公路,交通很不方便。
尽管提到了上述各种客观原因,但她认为,逾期未还的结局终究还是自己造成的,“我自己的责任”。
她告诉记者,20多年间,她多次想回母校还钱,但都在犹豫中搁置了。大约在1998年,她想回学校还钱,但川大刚刚经历了合校,她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她曾经想找当年的辅导员,但有人提醒她:你这是给人找麻烦。意思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辅导员帮忙办理还款手续也得费尽周折。多位朋友劝她:算了,别还了。“你不还,压根就没人知道这事。”
怎么还?找谁还?怎么解释迟迟未还的原因?她至今难以描述过去20多年间经历的纠结心境。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笔未能归还的“贷学金”,成了邹女士的一块“心病”。
尽管在犹豫,但她从未给自己“销账”。那份延期还贷的单据,一直被她保管在一个文件包里。文件包是她大学期间拿奖学金时的奖品。
有一年,一位朋友粗算了一下,她可能要为此付出几千元利息或滞纳金,得知这个结果,邹女士也没有打退堂鼓。她说,钱还是要还的,一来自己有这个经济实力了,二来付出利息或滞纳金也是情理之中。“同样的钱,今天的购买力也不一样。”
又过了几年,她从川大的招生信息里看到了学校资助中心的电话。通过电话几经周折,她终于打听到了还款的地点、流程等等信息。
出发之前,她取了2万元现金,又带了1张银行卡,做好了挨罚的准备。那天,卢希芬注意到了这位校友的神情,“自始至终她都显得非常愧疚”。
从事助学工作12年,卢希芬还是头一回遇到学校档案没有记录、学生自己拿着欠款凭据来学校还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学生自己去翻档案,根据档案记录还款。
校方并没有收取邹女士的利息或滞纳金,连延期一年应交的27元滞纳金也免了。经办的老师对她说,“都是自己的学生,不用了”。
这是卢希芬的决定。她说,在实际操作中,即便学生延期还款了,学校一般也不会收取滞纳金。“更何况,这位校友的行为值得倡导、鼓励。”
这让邹女士有了新的“亏欠感”。“毕竟不等价,现在的500多元哪能跟那时候的500多元比啊?”
当时在场的老师们都被感动了,有老师说自己“备受教育”,有人拿出手机悄悄记录下还款的场景。卢希芬则拍下了那张延期还贷申请书——唯一一份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单据。
相关链接:
国开行海南分行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突破20亿元
海南受理50377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危机让美国社会难堪 引发诸多经济问题
东方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交通补助” 本月中旬可申请助学贷款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