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7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 记者周德晓)斑马线前机动车与行人抢道,既是陋习,也是违法行为。为了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宣传氛围,倡导广大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行车,海口公安交警专门设置了一套文明互让语言。当行人在路口需要通过斑马线时,可手竖起大拇指,示意驾驶人减速停车让行。12月7日下午,海口市交警支队联合交通志愿者,在海口市长堤路开展“礼让斑马线·为你点赞”活动,并现场网络直播,以营造机动车礼让行人,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浓厚氛围。
志愿者为文明礼让行人的司机点赞并贴上特制车贴。(海口市交警支队供图)
据了解,在此次海口公安交警进行网络直播过程中,当经过车辆遇到行人或电动自行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如果车辆主动停车避让,志愿者和司机代表举起“礼让行人点赞”标语牌向该车驾驶人表示敬意;如果车辆没有主动停车避让,由交警将该车引导至不妨碍交通地方,对不礼让行为进行处罚100元、记3分,并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不礼让行人违法情况如何认定
据介绍,海口交警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共有三种情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机动车没有停车避让行人;行人在通行的时候,机动车行驶在相邻车道不避让行人。而出现以下情形时认定机动车不违法: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机动车所在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机动车在已进入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产生冲突;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