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全方位“大体检”
近日,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12月起至明年3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大体检”,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问责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为2018年元旦和春节、全省“两会”、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和纪念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活动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按《通知》要求,排查整治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各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排查整治过程中,重点将围绕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各类事故隐患,是否制定落实今冬明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展开,并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据了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式将以查隐患、治违法为主线,分级分层分类抓好工作落实。《通知》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持续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的原则,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保持高压态势等,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省安委办要采取随机抽查、驻点督导、专家会诊、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综合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此外,全省各级安委会要履行监督、协调、考核等职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并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此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且加大考核分值。对在专项行动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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