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海口市交警支队曝光10辆在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车辆,交警将依法对这些存在不礼让行为的车辆罚100元、记3分。
被曝光的车辆如下:
琼A331K8、琼A91P61
琼A73V93、琼A17P69
琼A7E628、琼A1BB16
琼A1BY39、琼A6K958
琼A2P013、琼A2N150
海口交警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共有三种情况:
1.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2.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机动车没有停车避让行人;
3.行人在通行的时候,机动车行驶在相邻车道不避让行人。
五种情形认定机动车不违法:
1.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的情形;
2.机动车所在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
3.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不认定违法;
4.机动车在已进入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产生冲突的;
5.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
相关链接:
海口交警曝光10起市区乱鸣笛行为(附车牌图)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