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站门口被狗咬 货站称喂养流浪犬是献爱心
律师是这么看这事儿的:爱心该赞 也得防患
民警出面达成和解:503元注射费均摊
送货师傅在货站门口遭狗咬伤后,立即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当他手持医院注射单据找到货站时,却发现当事人和咬人的狗都“消失”了。货站老板称,咬人的狗是流浪狗,并无主人。那么,谁该负责呢?12月12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110民警介入协调后,这起纠纷得以解决。
送货途中遭狗咬伤
“疼啊!太疼啦!”昨日中午,在风雨坛街附近一家货站门口,五十岁出头的送货人王师傅表情痛苦地说,他撸起裤腿,小腿肚子上显现出两处渗血的牙印。
他回忆,事发时他送货途经这里,一条黄狗忽然从货站冲出来,对着他的腿就是一口。王师傅猝不及防,一边高声呼救,一边挥起手里货物驱赶黄狗。这只黄狗这才松开嘴,一头跑进货站里去了。王师傅说,货站里跑出来一名“大姐”,让他赶紧去扎狂犬疫苗,称打完后她给拿钱。
随后,王师傅马上跑去医院,被告知狂犬疫苗要连续打5针才会有效果,并一次性缴纳了503元医疗费。
有人替喂养者喊冤
扎完疫苗后,王师傅手持注射单据返回货站,要求货站“大姐”给钱。但“大姐”称费用太高了,她只能拿200元。王师傅觉得她想赖账,于是拨打110报警。
很快,110民警赶到事发现场。但奇怪的是,找遍货站四周,也没找到咬人的狗和那位“大姐”。王师傅怀疑当事人抱着宠物狗“跑路”躲避责任。
“你还真冤枉‘大姐’了!”周围知情者说,“大姐”只是货站打工人员,由于货站周围常年有流浪狗出没,“大姐”出于善良,经常喂养它们,并非狗的主人。因此,流浪狗咬人不能由“大姐”担责。不多会儿,果然又相继有两条皮毛看起来很脏的狗跑入货站,对着角落里摆放的剩饭剩菜大快朵颐。
民警调解费用均摊
货站老板闻讯赶来。得知情况,他感到委屈加疑惑,因为看流浪狗可怜,员工“大姐”喂过几次剩饭,没想到其中一条狗咬了人,被咬者却要货站负责。
对此,王师傅更是窝了一肚子火:自己被流浪狗咬伤,找不到狗主人,该谁负责呢?
周围群众也持不同看法。有人表示,“来了流浪狗,有剩饭时倒掉太可惜,不如就给狗吃。怎么能说货站人员就要对它负责呢?”但也有反对的声音,“如果不是货站人经常倒饭给它吃,它怎么会留在货站门口不走?它咬了人,就应由货站方面负责。”
通过110民警出面调解,“大姐”同意付200元,货站老板同意付100元,剩余医疗费由王师傅自己承担。
爱心值得赞赏
但应认识到流浪动物的危险性
那么,流浪狗咬伤人,谁该负责?律师杨功涵认为,尽管货站人员是出于其个人怜悯心喂养流浪狗,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该狗没有约束,不可避免会产生损害,对此货站人员也应知晓。货站人员作为喂养人,没有将流浪狗约束或者送到其他公益机构等,而是任性而为,最终导致王师傅在经过时被该流浪狗咬伤,因此货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他认为,当前社会,很多公众看到流浪动物都会触及恻隐之心,施以援助。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值得赞赏。但流浪动物长期脱离人类控制,随处觅食,本身可能携带大量病菌,且没有约束措施,伤害事件不可避免。因此,对于这些爱心人士,特别是对一些有饲养经验的人,应充分认识到流浪动物的危险性,采取积极防范措施避免纠纷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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