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饮食习惯的不同,在国外被当做边角废料的鸡爪、猪头肉等,在国内多地却成了颇受欢迎的美食。福建籍的龚某等人看到了“商机”,便自行购买、改装船只,低价从国外非法购买冷冻鸡爪、猪头肉等,从浙江温州销往江苏、四川、广东等地。此后该冻品被制成“泡椒凤爪”等食品流向市场。至案发,该团伙已走私冻品近3000吨,最终龚某等人的不法行为被警方查获。
图为:警方查获的冻品。苍南警方供图
龚某,44岁,福建人,此前因为看到美国等地鸡爪、猪头肉等无人问津,便从去年4月开始低价从国外收购该类产品。为了解决运输问题,他与侯某购买了四艘货船进行改装,每艘船可以承载60至70吨的货物。同时,他们雇佣同乡邱某等人具体负责组织搬运、管理账务等事务,并雇佣船员张某等多人驾船到东海公海海域交易。而为了获取温州苍南辖区内码头停靠卸货权,龚某等人又勾结金某,由其负责组织货车、搬运工等从事陆地走私运输并确保走私冻品的安全。
图为:警方查获的冻品。苍南警方供图
今年2月,当一艘货船在苍南霞关镇南坪码头悄悄靠岸,码头的工人将船舱冰库内运出的冷冻鸡爪、猪头肉等分装上车,准备发往全国各地时,埋伏在码头附近的民警应声而动,一举将其抓获,查获了走私船舶,鸡爪、猪头肉冻品68.6吨,以及犯罪嫌疑人张某、金某等12人。
民警突审后发现,涉案的冻品种类有美国鸡爪、巴西鸡爪、波兰猪头肉三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该三种肉类冻品均为禁止进口产品。
图为:涉案的船只。苍南警方供图
该案中,卸货地点的选择并非金某所决定,而是由幕后老板临时指定,货车中途会到不同的集装箱码头,再进行转运。整个过程中,每个人只负责一个环节,具体的货主和买家只有幕后老板知道。最终,该类走私冻品被销往南京、成都、广州等地。
由此,民警判定该团伙有严密的分工,而真正的幕后老板仍躲在暗处。苍南警方顺藤摸瓜,经过长期经营,于11月30日一举抓获了幕后的龚某、侯某。
据龚某交代,每吨冻品的运费是2800元人民币,团伙共走私冻品2825吨,总价值将近千万元。
现该案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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