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在广西玉林博白县城松园路段,一个孩子被三轮车撞倒,躺在马路中间,挣扎着爬不起来。肇事三轮车主驾车逃走。过路车辆只是避让,路边的大人选择旁观,反倒是一位7岁大,小学一年级的小朋友,弯下腰双手把受伤小男孩抱起,拖到了旁边安全的地方,又找来纸巾为他擦拭。
这起事件几乎是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的翻版。2011年10月13日下午,佛山的一条小巷子里,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被两辆车碾压,18个路人经过没有停步。最后,一位拾荒的阿姨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虽经医院竭力抢救,但小悦悦仍然离开了人世。
两起事件都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是什么让他们选择了见死不救,又是什么让他们连举手之劳的事都不愿意做。
救与不救,原本是不该有争议的事情。一名小孩正在马路中央挣扎,过往的车子那么多,随时可能被车轮吞噬,而你只要伸伸手就能救他于水火,举手之劳的事,你却踌躇于该不该救的问题,是件很残忍的事。
一些人为自己的冷漠找理由,就举扶人反被讹的例子,为自己开脱,认为好人未必有好报,不被感谢反被咬一口怎么办?不如不做。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也在助推着这种心理,可是这样的理由真的站得住脚吗?因为一些个案就打翻一船人,把所有人都当成怀疑对象,本身就不客观。而且,小男孩出事的地段是市区,马路上有监控、马路边的店家也有监管,一个简单的回放就能调查清楚所有的真相,并不存在被冤枉的可能。哪怕没有监控,还有目击证人,路人可以作证,店家也能作证。这种在风险上的一点可能跟救一名孩子的重要性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哪怕你有顾虑,那么打个电话报个警,或者在马路上设置障碍并不难吧?那么你打了没有呢,采取了积极的行为没有?小悦悦事件中,18个人从小悦悦身边经过,却没有做任何举动。这不是趋利避害可以解释的,更不是怕被讹可以解释的。
7岁的男孩扯掉了成人世界的伪装,它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因为“怕被讹”的问题变得理直气壮。热衷于指责社会的处置不公,热衷于指责人心不古,却对反思自己的冷漠,反思自身的问题缺乏兴趣。沉浸在自己假想的理性之中,恰恰忘记了,这个社会有趋利避害的所谓理性,更有将责任和生命放在第一位的真正的理性。因为见义勇为而被受助者感恩,被社会赞扬的事多了去了。对这些视而不见,却放大极端个案的影响,这到底是理性,还是为自己的冷漠找借口?
什么叫理性,理性不是利益的得失算计。在一条生命面前,明白生命的价值,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明白轻重缓急,才叫理性。基于个人利益基础上的得失计较,只能算是自私。
小悦悦事件以后,社会发出不做冷漠人的倡议,可是显然,只在道德层面提起倡议或者发出谴责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从法律层面对见死不救的行为予以惩戒。(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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