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
——海南全面推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 况昌勋 通讯员 姚嘉 陈勇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改革试点工作是我省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把握好改革试点工作目标,确保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11月25日,省委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刘赐贵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对我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动员部署。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开,海南各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以蹄疾步稳的节奏全力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党委靠前指挥,扛起责任担当
任务彰显信任,责任考验担当。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海南省委精准对接党中央要求,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推动试点工作;省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谋划改革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党委对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改革合力。
11月17日,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成立海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书记刘赐贵任组长。
“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不是领导小组,是要站在改革第一线,亲自挂帅、亲力亲为。”11月21日,刘赐贵主持召开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时说道。
自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省委在10天之内连续召开5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积极主动谋划改革各项工作,将改革任务细化实化,对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举产生监委、调查摸底情况、严明工作纪律、选定办公地点、开展法治保障前期研究等工作予以明确,提出具体要求,责任到单位、分工到个人,严格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定方案、促进度、听汇报、解难题、督落实、抓评估,强化党在组织形式、职能定位、人员转隶、机构整合、工作衔接、审查调查等方面的“全过程领导”;省纪委负专责,全面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大机关、省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成员单位担负起改革试点工作政治责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形成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改革蓝图转化为一项项具体实践成果。
深入摸底调查,夯实改革基础
目标清才能方向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只有紧紧抓住转隶这个关键,搞好前期研究,对相关部门的职能、编制、队伍、案件等情况心中有数,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起步。
为做好前瞻布局,夯实基础工作,今年9月,海南省纪委成立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蓝佛安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小组,第一时间学讲话、学文件,统一思想,吃透精神,为“入场施工”提前做好准备。研究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海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纪委省监委机构及编制职数设置、人员转隶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编发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动态,将最新部署、要求和改革进展传递给各市县党委和纪委。
改革各相关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调研摸底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借鉴先行试点经验、搞好前期研究,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确保改革试点开好局、起好步。10月底至11月初,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分别派出学习考察组赴浙江省、山西省等省市,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研究配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衔接机制。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省委、省纪委及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学习贯彻。省纪委与省编办、省检察院就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划转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进行对接,摸清涉改部门和人员的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就如何确定省市县(区)三级监委产生的时间、如何选举产生监委班子等有关事项进行研究磋商,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各级纪委承担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担负起改革的专责。”蓝佛安表示,要牢牢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过渡期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站稳改革的第一个台阶,走稳改革的第一步。
实行挂图作战,逐项推动落实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起步的一件大事。
11月2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不仅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而且提出了监察机构设置、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协调衔接、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6大改革试点任务,绘制出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完成转隶组建、深度融合、总结评估的详细“施工图”。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连日来,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锣密鼓推进落实。为实现明年2月底前依法产生省、市、县(区)监察委员会的任务要求,加强对市县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形成便于操作的“施工图”,成为当务之急。
12月3日,为不耽误市县改革试点工作进度,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利用周末时间召开集中会审会,对20个市县区(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实施方案逐一“过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
有了“时间表”“施工图”,各市县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试点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配套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细化实化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抓进度、精准施工,努力推动市县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全省20个市县区均已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部分市县的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并着手开始转隶准备工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转隶是关键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前面、凝聚改革共识,以冲破利益藩篱、形成改革合力,成为各地的自觉选择。琼海市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听取涉改转隶同志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解读相关政策,打消转隶同志及其家属的思想顾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度重视转隶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心理情绪,纪委书记带头谈心谈话,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人员平稳转隶,推动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
在琼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司亚杰同琼中县检察院涉改转隶干部谈完话之后,涉改转隶干部黎修钦说:“本来还有些疑问和顾虑,现在我对转隶后的工作很有信心,充满期待。”(本报海口12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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