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域,人民法院将努力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工作协同发展,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障作出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密切相关,家事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在审判理念、工作目标、审判方式和审判资源等方面有共通之处,应当协同发展、共同提高。
“少年法庭经过3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形成一整套成熟的工作体系。应当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继续稳固并发展少年审判经验,突出少年审判工作特色,实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目标。”杜万华说。
他表示,试点法院应选拔任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家事法官,要保证家事审判有足够的员额法官。同时,通过引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家事审判辅助人员。
据介绍,目前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中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超过50%,少年家事庭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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