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院为6农民工讨回4万多工钱
海口网12月19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罗凤灵 龙蜀娟)岁末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海南二中院快速高效解决讨薪难,仅用20天审结6名农民工讨薪系列案。
2016年8月12日,包工头陈某与海南某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陈某承包临高某项目钢结构仓库的安装制作,并负责所有材料、制作与安装。陈某雇佣颜某等6人到该项目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陈某尚欠颜某等人的劳务费共44315元,并向颜某等人出具了欠条。因陈某未按欠条约定的期限支付剩余劳务费,颜某等人多次追讨无果,遂将包工头陈某和发包方农业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向颜某等支付劳务费共44315元,农业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宣判后,农业公司不服,认为与陈某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欠付陈某的工程款,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但在庭审中,农业公司未提出有效证据证明陈某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也无证据证明已向陈某全额结算工程款。经法官现场释明法理,农业公司当庭表示撤回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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