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破获两起伪造购房资格入户案
中介公司在限购区域为68人成功买房
□ 本报记者 马利民
□ 本报通讯员 简 华
今天,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现场发布“8·30”伪造户口簿办理房产过户案、“9·1”伪造学历入户案,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7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伪造户口簿帮人办理房产备案
成都天府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随着成都市人才落户新政的实施,为了让青年人才在天府新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过得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人才的优惠政策。由于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是住房限购的重点区域,于是,有人不择手段地购买房产、办理入户。
8月30日,天府新区分局通济桥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利用假户口簿为没有购房资格的他人办理房产备案。民警将该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初步查明,该冯姓男子确有利用伪造的户口簿为没有购房资格的他人办理购房的不法行为。
冯某交代,他是成都壹加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公司的负责人是沈某和柏某某,是公司授意让他利用伪造的户口簿为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办理购房。有人专门介绍这种生意和提供伪造的户口簿。
天府新区分局快速排查,最终将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的沈某、柏某某、马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发现,沈某、柏某某于2017年初成立壹加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柏某某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沈某任总经理,主要从事代为办理个人贷款等业务。2017年3月起,他们开始实施伪造印章证件,并利用伪造的户口簿为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办理购房。公司业务员通过二手房屋中介获取客源,然后将客源信息经短信或微信发送给沈某,沈某再将该信息发给马某,马某再转发给张某某制作假户口簿。假证制好后再返回给最初的业务员,由业务员带领买卖房屋的客户到房管部门利用假户口簿“碰运气”进行房产过户。
据马某交代,其利用伪造的户口簿为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办理购房获利50万余元;柏某某交代,其知道公司总经理沈某以2万元至5万元的价格,用伪造的户口簿为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办理购房,从中获利。
经办案民警调查,本案6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证书的方式,先后为68人在天府新区、高新区等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现已核实收缴18本户口簿,其余调查核实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目前,上述涉案6人均已移送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伪造假学历帮助他人办理上户
9月1日,在西博城16号馆天府新区学历入户办证点,民警发现一男子涉嫌使用伪造的假学历证书和假无房证明等材料,代办魏某某大学本科学历上户事宜,民警立即开展现场盘查。这名蔡姓男子自称是受叶某和李某委托帮人办理上户的,并称叶、李二人就在16号馆外等候。民警随即将叶某、李某抓获,并将该案件移交天府新区分局兴隆派出所办理。
经查,本无成都市购房和上户资格的大英县人魏某某为在成都市上户和购买房屋,找到在成都的同学魏某,微信转账4万元给魏某让其帮办理上户事宜。魏某随后找到叶某,并通过微信转账3.6万元给叶某帮办此事,承诺事成后再付给叶某4000元。
叶某收取魏某的3.6万元后,开始为魏某某办理成都市天府新区学历上户。他找到陈某某,出资8000元让陈某某伪造魏某某的川北医学院学历证书,承诺事成之后再分5400元给陈某某。
8月31日,叶某出资1200元,经李某介绍由蔡某某持伪造的学历证书代办魏某某上户事宜时,发现魏某某在成都市都江堰有一套房屋,不符合落户天府新区的政策。为了将魏某某假学历上户办理成功,叶某、李某、蔡某某于8月31日到成都市金牛区找到游某某,通过电脑“PS”制作了一张魏某某的“无房证明”。
9月1日,叶某、李某、蔡某某再次来到西博城16号馆,由蔡某某持伪造的魏某某川北医学院的学历证书、无房证明等材料,到窗口办理魏某某上户事宜,被民警当场识破并抓获。9月5日,办案民警将涉嫌伪造无房证明的游某某抓获。
违法行为人叶某、李某、蔡某某、游某某到案后,对其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经分局批准,9月2日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叶某14日的行政拘留,李某10日的行政拘留,蔡某某5日的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游某某因属地管辖移交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处理。
在违法行为人叶某、李某、蔡某某被行政拘留期间,办案民警陈见华、王博对叶某等人伪造的魏某某川北医学院学历证书真伪情况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经鉴定,魏某某川北医学院的学历证书和印章均系伪造,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叶某于9月16日被分局刑事拘留。经询问了解,魏某某本人仅有初中文化。
9月21日,天府新区分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叶某现已移送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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