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通讯员翟臻儒 见习记者潘睿)“你购买涉案车辆的时候报价是多少?最终成交价多少?”“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转账的?”12月19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干警首次运用远程提讯系统,讯问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据了解,由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与海口市第一、第二看守所相距甚远,办案人员每次提审往返需要一个多小时车程,不仅耗时耗力,更浪费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办案效率,而如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和检察院的讯问室内配置了音视频采集设备、电脑、液晶电视等终端设备,让承办检察官可以“足不出院”对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批捕案件每案必讯,以前办案检察官一个上午只能提审2名犯罪嫌疑人,时间基本花在了路上。现在院里装备了远程提讯系统,一上午至少能提审4名犯罪嫌疑人,不但降低了办案的时间成本,也提高了办案效率,检察官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案件审查、证据分析上。”该院侦查监督处一名办案检察官说,“不过远程系统的使用也是有限制的,主要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的案件。”
海口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远程提讯系统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三间远程视频提讯室并投入使用。为保障讯问过程的公平公正,市检察院制定了《海口市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提讯实施办法(试行)》,对远程提讯系统使用、保障流程进行详细规定。建设远程提讯系统,是侦查监督现代化、科技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市检察院打造“智慧侦监”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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