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雄对已经生效的公证债权文书拒不履行,还跟法院玩起“躲猫猫”,拒收法院材料、拒不接听法官电话、拒不接受法院传唤调查、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12月2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一中院获悉,日前“老赖”王某雄被执行法官当场抓获,并被处司法拘留15日。
王某雄是文昌某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被执行人文昌某都有限公司、王某雄因向申请执行人海南金某隆有限公司借款未还,双方签订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约定文昌某都有限公司、王某雄向海南金某隆有限公司偿付5000余万元。
公证债权文书生效后,文昌某都有限公司、王某雄未依约履行,海南金某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一中院受理执行后,向文昌某都有限公司、王某雄邮寄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被拒收;承办法官多次拨打王某雄电话,不是拒接电话就是接听后挂断电话;法院派人多次到其住所均未找到其人;执行中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找,一中院依法查封了文昌某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项目。由于王某雄的拒不说明财产情况以及躲避、抗拒行为,并不断提起执行异议,给案件的执行设置了重重障碍,导致案件的执行严重受阻,一年多仍未执结。
12月15日,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其亲属,传唤王某雄本人亲自到法院说明财产情况,王某雄委托其弟弟到场提交材料及异议书,但其本人仍然未露面,并拒接法官电话。对于王某雄一再恶意逃避、阻扰、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一中院执行局决定对王某雄进行司法拘留。通过多方寻找布控,12月18日,执行局干警紧急奔赴文昌,将王某雄抓获。王某雄被抓获后,仍然找各种借口推脱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为了打击形形色色的逃避、抗拒执行行为,海南一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力度,用足用好拘传、搜查、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等强制执行措施,保持严惩高压态势,让失信、拒执人员无所遁形,切实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守护社会诚信底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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