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汤琪冷昊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1日发布的一份白皮书介绍,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该院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超6成为走私案件,其中,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等案件占较大比重。
12月21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发布《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中新网记者 汤琪 摄21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发布《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对2015年至2017年第三季度北京走私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案件特点和规律。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国际物流业务的发展,走私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犯罪手段日益翻新,使得案件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犯罪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据了解,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集中管辖北京市走私刑事案件。北京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融鹏透露,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四中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共计84件,其中走私案件为51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60.7%。
记者注意到,受理的走私案件共涉及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4个罪名。
其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件28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33.3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13件,占比15.47%;走私毒品案件9件,占比10.71%;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件1件,占比1.19%。
白皮书显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占较大比重,犯罪手段以隐藏或伪装后“行李夹带”通关为主,犯罪动机多样。
例如,行为人将锡纸包裹的动物制品藏匿在行李箱的酒盒、奶粉桶、暖水瓶、钢管等盒状物或管状物中,或隐藏在改装后的用铁板覆盖的行李箱底部,也有的行为人直接把整根象牙绑在身上,外穿羽绒服隐藏。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书还介绍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所有涉案的自然人被告人共计18人,女性占到10人,且文化层次相对较高。
为此,北京四中院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解释说,这与此类案件多位单位犯罪案件直接相关,特别是在一些长期从事海外贸易或国外品牌的代理企业中,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层次普遍较高,而其中女性占比较高,特别是这些企业中负责报关业务的职员大多为女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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