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1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兵,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为工程承建单位绵阳佳成公司计算赶工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兵简历
朱兵,男,汉族,1966年1月生,四川仁寿人,工学博士。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0年12月,在四川成都红光电子厂工作;
1990年12月至2003年4月,历任四川省水利厅调研室科员,水政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节水办主任;
2003年4月至2012年9月,任四川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2年9月至2016年8月,任遂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年8月至今,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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