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2月21日电(记者吴光于)日前,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高架路竞速飙车、严重危及道路通行安全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据了解,这也是四川省首例飙车入刑案。
今年4月19日晚,成都市交管局指挥室视频巡查时,发现三辆大功率的二轮摩托车,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快速路,在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高架路上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并相互追逐,穿插超越,最高时速达每小时130公里以上。
据警方调查,三名驾驶人平时均喜欢驾驶大功率摩托车,经常通过微信群与他人相约前往龙泉山,利用龙泉山道路多弯的特点,体验刺激性“压弯”。
4月19日晚,三人在龙泉山飙车结束后,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
经警方调查,其中的一名驾驶人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一名驾驶人雷某在5月4日再次飙车时还受了重伤。
经庭审,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庭依法当庭判决: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雷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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