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恩奎
“小区电梯内突然冒出壮阳药广告,更搭配上露骨的字眼,让不少家长和孩子感到尴尬。这样的广告怎么能进小区?”昨日,多名朗晴假日小区业主拨打本报报料热线,要求管理单位及时撤换广告内容。(12月20日《中山日报》)
时下一些商家看准了小区地盘这块风水宝地,趁机将不法广告植入小区的各种阵地,道路旁、灯箱、电梯、楼道、宣传信息栏等等到处都是各种广告满天飞。何以如此?难道小区物业管理一概不知,是广告钻了空子?之所以出现露骨广告进小区的尴尬,不是广告无德,而是物业管理钻钱眼。
时下这种露骨广告进小区的尴尬现象并非中山市的独创,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小区是商家广告理想的阵地,也是推销产品的理想路径之一,而且,在小区做广告有“花钱少,见效快,效果好”等等资源优势。所以商家的很有经济头脑和商业眼光,“广告思维”脑洞打开,大都愿意在小区投放广告。
不少小区物业都喜欢在小区通道边或电梯里做广告创收。如果都通过合法手段摆放合法的广告内容,倒也无可非议。但一些违法广告堂而皇之进了小区。而小区物业管理是“有奶便是娘,给钱就可以广而告之”,在收取一定广告费后,出卖小区各种阵地,商家花小钱便承包小区的一切空间。
于是你收钱,我做广告大家互惠互利。自从商家有了承包小区广告空间后,便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把各种广告植入小区空间,不管什么广告都可以做,一些露骨广告甚至不法广告也就趁虚而入。小区物业管理根本不对广告内容把关,有些广告是属于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内容。诸如代取公积金,收驾照分等等。这种广告明显不合法。小区物业管理岂能把违规广告当作“摇钱树”?
所以,小区广告的发布应征得小区业委会的同意,才可以在小区的公共资源部位加以发布。如广告内容违法,小区业主可以向相关城管部门、工商部门举报。同时,小区业主也可要求业委会对小区的这种违规发布的广告加以清除,所产生的费用可从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中支取。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