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街头停放的“叮当出行”共享电动车。
多地叫停共享电动车
今年9月,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从前期调研看,目前不少被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在安全方面存在风险,市场现有的和已经投放的车辆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骑行人并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对于已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建议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确保公众安全出行。
日前,上海、杭州、郑州等多地,已明确叫停共享电动车。
使用共享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做出判决。未成年人李先生租赁共享“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车辆经鉴定为机动车,在赔偿受害人损失后,李先生将租车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租车公司对李先生的损失承担七成的赔偿责任。
运营方不肯面对媒体采访
海口共享电动车运营方“叮当出行”总公司上海口亿工贸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先前在接受海南新闻媒体采访时称,他们的共享电单车整车车重不超过40公斤,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包括电机噪音等都是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进行配置的,所以他们在向有关部门报备投放的时候非常顺利。
“对方只在微信上接受采访,不肯直接对话,自从我向他们说明向海口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因无牌上路将被交警部门查处时,对方再不回复我。”当时采访过运营方负责人的海南特区报记者小曹说,22日她再次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公司负责人,说明海口日报记者要求采访核实此事,对方依然不肯回复。
本报记者根据查询到的“叮当出行”总公司上海口亿工贸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数十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记者李云川
(海口网12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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