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初创企业员工权益能否加道“保险杠”?
本报记者 赵航 杨召奎
共享企业在2017年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又在历经一年多爆发式增长后,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企业接连宣告倒闭或终止服务。一些初创企业在创业数年后便草草退场,甚至有些企业当年诞生,当年又宣告死亡。
据央视财经报道,今年8月,共享单车企业酷骑单车出现资金链困境后,大批员工遭遇欠薪,企业无力偿还,有员工只好用自行车零件抵工资。
无论是企业遍地开花,还是黯然退场,都有员工屡“受伤”。“初创企业的纠纷在整个劳动争议处理中所占比重不小,尤其体现在用工随意导致的纠纷和赔偿问题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坦言,初创企业的劳动纠纷甚至可能贯穿职场的整个周期。
企业有国家减税减费“红包”扶持,那么,员工的权益能否也加道“保险杠”?
“机遇是真的,风险也是真的”
赵女士曾在北京某央企工作多年,2015年,她萌生了去互联网公司闯闯的想法。“央企晋升渠道过窄、工作氛围僵滞,相比之下,许多新兴互联网公司更活跃,机会更多。”带着美丽的愿景,同年3月,赵女士入职了北京一家主营健康产品的互联网创业公司。
当时,该公司刚凭借“互联网+健康”的创业理念赢得资本青睐,成功完成融资,“一切显得朝气蓬勃”。可后来发生的事情,是赵女士没有预想到的。
首先是长期高强度的加班。在入职两年多的时间里,赵女士经常加班至夜里10点,有时甚至通宵达旦,但公司并不给加班费。
比起没有加班费,让赵女士更苦恼的是公司不完善的用人制度。
今年5月,赵女士意外怀孕,在微信群里告知公司高层后,次日她便被告知要去深圳和上海出差5天。“公司认为目前没有合适的人选,请你克服一下。”在表达顾虑后,赵女士收到公司这样的回复。
赵女士在出差期间出现了发烧症状。回京后上班第一天,由于工作需要,她照例打开招聘网站上筛选简历,却无意发现公司上线了与其职位相同的招聘信息。
“公司称考虑到我的身体原因,需要人分担我的工作,且在我出差期间,已面试成功一名品牌总监,即将到岗。”赵女士没多想,在被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后,请了病假,然而事情接下去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
7月20日,公司在微信群内发布调整公示,她原有部门被撤销,自己的职位也消失了,办公桌也被清理了。之后,公司关闭了她的工作邮箱,并将其移除出工作微信群、QQ群。赵女士不解:“我被开除了吗?”记者致电该公司负责人赵某,其回复称“与赵女士还在合同期内”。
8月12日,赵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以及7月1日至8月11日的工资。如今,该案还在审理中。
“新兴公司带来的机遇是真的,但伴随的意想不到的风险也是真的。”如今回忆起这段工作经历,赵女士止不住叹息。
“牺牲一部分人利益去赌一个灿烂未来”?
赵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根据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无讼联合华创资本共同发布的《2017中国早期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调研报告》,4成初创企业没有加班费和调休制度。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向记者细数了初创企业易引发的几大争议:“初创企业初期资金都不宽裕,因此对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不够重视。等到融资之后,又常常采用‘烧钱大战’的方式吸引用户,同时也对其员工承诺高薪,但在运营一段时间后企业‘无钱可烧’且经营乏力时,为节省成本,于是便给员工降薪、少缴社保甚至拖欠工资,进而引发劳动争议。”
“另外,因整合资本资源,企业兼并重组在初创企业里较为常见。但员工是留是走,如何留和怎么走的问题却可能引发争议,特别是企业找理由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比较多。”杨保全说。
此外,休息休假方面存在的纠纷也较为常见。创始人激情满满,加班是家常便饭,导致员工加班也非常多,但并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企业缩减用人成本是主要原因。”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说。他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例介绍说,单位和个人需缴纳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2016年度北京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一家拥有50名员工的初创企业一年需缴纳住房公积金达50余万元。“这会给初创企业增加一笔不小成本,而大多数企业在初创阶段资金并不富裕,故而舍弃了员工的劳动权益。”赵占领说。
但在北京某初创企业总经理周智明看来,此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初创企业机遇与风险并存,这是成熟职场人都该有的常识。”他坦言,与其因为在员工权益保护上过多投入而让企业发展捉襟见肘,不如跟员工许下宏伟的愿望,“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去赌一个灿烂未来” 。
“UU跑腿”副总经理周洪运则驳斥了这种观点。他认为,“企业为缩减用人成本而忽视员工权益保护实属短视。初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人才,不保护职工,何以留住人才?”
加强备案和监察 也是对员工的保护
据《2017中国早期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调研报告》显示,初创企业中每5次劳动争议,就会有一次走向仲裁或诉讼阶段,这对企业来说意味着更高的解决争议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初创企业由于根基不稳,无论是从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角度,还是从规避企业风险的角度出发,职工权益保障无疑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杨保全呼吁,维护初创企业职工权益已迫在眉睫。
杨保全建议道:“法律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规定得十分详细明确,鉴于初创企业的特殊性,漠视职工劳动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建议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享受到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杨保全呼吁,在初创企业中设置些政策“保险杠”。“企业在享受减税政策的同时,需要提交社保缴纳等材料,如果发现不合规之处,可取消该企业享受减税政策的资格。”
赵占领对此表示认同。他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对初创企业的备案与监管,“监察部门多到初创企业走走看看,无形中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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