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电信诈骗案主犯获刑12年
诈骗数百万元的“演员”是如何诞生的
小学都没毕业的四川自贡人张东华,在电话里“摇身一变”成了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按照事先排练好的剧本,他和同伙上演了诈骗“连续剧”,通过一个个环环相扣的电话,把受害人的钱骗进自己的腰包。为了隐匿踪迹,张东华们把“舞台”设在印尼和老挝,通过跨境电话向中国境内老百姓行骗。
湖南省常德市的罗女士没想到,从接电话那一刻起,她已经陷入连环骗局。2015年3月9日,她接到“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在深圳银行有一笔贷款未还。这让她觉得很诧异,自己明明没有贷款啊!这名“银行客服”很热心,说可以帮她联系深圳公安局报警。
电话转接至一位“警官”,他向罗女士亮出身份,“这里是深圳刑警支队的办公电话”。随后“警官”说,“你这个案子涉及1亿多元的网络诈骗案,要核实你银行卡内的资金情况”。
按照“警官”的提示操作后,罗女士用自动取款机将17911元转到对方指定银行账户。第二天,对方要求罗女士把银行定期存款取出来进行资金核实,她又按照要求将5万元用自动取款机转入对方指定银行账户。3月11日,对方再次给罗女士打电话,让其核实银行存款,罗女士又将21500元转到对方指定银行账户。
几乎与罗女士同时,2015年3月11日,广州市的何先生也接到自称是深圳南山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您有贷款5万元需要还款”。在何先生惊诧之时,对方主动帮其转接深圳刑警支队报案。发现何先生有些怀疑,这位“警官”先让其查询所接电话是否来自深圳公安局。何先生通过手机显示的号码查询,确认的确是深圳公安局的,便打消了疑虑。“警官”让其用手机登录一个网址查看公安部的通缉令,何先生吃惊地发现,自己竟然在被通缉的名单之中。随后一位检察官电话通知他,要求其做财产清查,否则就要将他拘留。吓坏了的何先生,按照对方要求汇出自己账户里的余款3万多元。
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7日,短短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凭着几乎一模一样的“剧本”,张东华们就在印尼巴厘岛的一栋别墅里,使用软件模拟国内银行和司法机关办公电话,用国际网络拨打国内居民电话号码,冒充银行客服、公安民警、检察官或法官,以被害人所持有银行卡出现了问题,司法机关须清查银行卡内资金的事由,诱使被害人将银行卡内钱款转入诈骗集团提供的银行账户,先后骗取16人共计人民币1010567元。
让被害人深信不疑的是手机上显示的“公检法”电话号码。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邱振说,张东华犯罪团伙使用的是VOIP技术虚拟国内司法机关、银行的办公电话号码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该技术简单说就是用国际互联网拨打网络电话或群发短信。正因为被害人的手机显示的电话是虚拟的“公检法”的办公电话,被害人才会上当受骗。
不仅如此,狡猾的张东华犯罪团伙将话务窝点先后设在印尼、老挝两国。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与张东华案关联的另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其上级在肯尼亚、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多国设立话务窝点。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全国法院审理的其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也多存在跨境、跨多国的犯罪特点。
被骗的钱款一旦汇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很快就被分散转移至多个银行账户中,再经过层层分散汇款,最后绝大部分钱款被转移至境外。这种跨境犯罪的模式,极大地增加了公安机关取证、打击难度。
“你好,你是王小明吗?我们是××市公安局……”“你好……我是××银行客户中心”……在电话的那一段,从来没有干过一份正式工作的黄旭有了许多“职业”,有时是银行客服人员,有时是公安局的警官。
1989年出生的黄旭是张东华的老乡。据张东华供述,当初一个叫“陈先生”的台湾人让他去印尼的赌场工作,于是2015年3月他带着黄旭、余洋、张国东等一群老乡一起去了巴厘岛。巴厘岛的一间别墅就是“陈先生”负责的培训点,同时也是工作点,新人到了以后边学边干。“陈先生”教他们怎么打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骗人,以及如何配合进行“角色扮演”。
据余洋供述,自己与张东华,还有张东华的亲戚张国东以及游正权4个人学的是“二线”,其他人学的是“一线”。“一线”“二线”,指的是在诈骗犯罪团伙中的不同分工。有时也分为三线,“一线”冒充银行客服、社保局工作人员,每天最少要拨打100个电话,“二线”冒充警察等,“三线”冒充检察官等。
在巴厘岛“学成”并行骗得手之后,张东华再次组织游正权等多人组成诈骗团伙,于2016年3月来到老挝万象市占塔武里县一平房内。
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个诈骗团伙在管理上很像个公司,组织管理非常严格。责任人张东华规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同时规定,不允许玩QQ,不许发朋友圈,不许对窝点周围拍照,平时外出要批准等。
内部分工也非常细致。首先由“一线”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向被害人核实姓名、住址、银行账户信息后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再由“二线”“三线”人员跟进,用涉嫌犯罪、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存款汇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为由实施诈骗。
黄旭还担任电脑手,这是一个穿针引线的角色,即负责在网上联系他人以获得国内居民信息、掌握被害人汇款情况,并给“一线”人员提供国内居民信息和诈骗教程。黄旭供述,一个叫“菜商”的人用Skype软件每次传来1000人左右的国内居民信息,团伙的人会在3天内将这些电话打完,“每次快打完时,我就告诉张东华,第二天就会收到新的信息。”
在窝点外围还有“合作伙伴”,如台湾“车行”负责提供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以及看被骗人是否往账户汇款;“安心亚客服”随时更改需要模拟的医保局、银行、公检法的办公电话号码等。
就这样,2016年3月26日至6月17日期间,张东华诈骗团伙采用向国内居民发送医保卡购买违禁药品的语音包,诱使被害人回拨电话,及采取用模拟的社保局、银行、公安局的电话直接拨打国内居民电话的方式,编造被害人医保卡或银行卡被他人冒用,司法机关须清查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的事由,逐级诱使被害人将银行卡内钱款转入该诈骗团伙提供的银行账户,先后骗取43人共计人民币1058383元。
今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11人在境外利用网络设备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11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主犯张东华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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