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朋友不能喝 不要再劝酒
警方:酒桌上四种情形要担责
海口网12月26日消息(记者李云川)节假日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喝酒助兴自然少不了。今天,警方通过几起喝酒发生意外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民众,喝酒时劝酒要小心,以免担责。
男子酒后死亡酒友担责
林某到吴某家喝酒到深夜,吴某打电话请朋友方某前来开车外出。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林某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事发后,林某的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10余万元。在法院二审法官调解下,方某和吴某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无独有偶。某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饭店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饭局组织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4种情况劝酒者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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