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下发通知强调
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出现违反“十个严禁”行为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海南省纪委近日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纠正“四风”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大力拓宽监督渠道,充分运用网络、信件、电话等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以及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一律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出现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即: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元旦、春节期间,省纪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县交叉明察暗访,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省纪委举报电话:0898-12388;举报信箱: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2号楼省纪委信访室(邮编:570203);举报网站:http://hainan.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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